徐女士的孩子拿回家的6本教材
標注著一套13本、定價325元的識字教材,幼兒園卻收450元,而且只發(fā)了6本。園方稱這套教材可自愿購買,不做強求。但是家長表示,不買教材,孩子上課就沒書用,無奈只好購買。
書上定價325元 園方收了450元
“我的孩子在蘭山辦事處中心幼兒園上學,2010年初時,學校用的教材是《分享閱讀》,當時一共交了300元書費。到了2010年下半年,學校通知書費漲到了550元?!笔忻裥炫扛嬖V記者,書費一下漲了這么多,她便去咨詢了孩子的老師。對方告訴她,書費上漲是因為更換了一套《黃金早期教育工程閱讀錦囊》,這套教材的價格是450元。
“學校的老師告訴我,2009年下半年學校就已經(jīng)開始試用這套教材了,教師及學生都反映效果比較好,所以學校決定換用這套教材?!比欢钚炫繘]想到的是,在今年放寒假的時候,孩子把已經(jīng)學完的教材拿回家后,她發(fā)現(xiàn)這套花450元買來的教材只有6本書。
徐女士感到納悶,其中一本書的背面印著這套教材一共13本,定價325元,怎么孩子只拿回來6本?她咨詢了孩子的語文老師,老師告訴她,學校確實只發(fā)了這幾本教材,其他的教材她也根本沒見過。
記者翻看了一下徐女士所說的這套教材,這幾本教材很薄,每本都是不到30頁的彩頁。在其中一本教材的背面,印著“全套共13本,定價325元”等字樣。
徐女士說,今年孩子所在的幼兒園又要收取教材費550元,其中還包括450元的《黃金閱讀》系列。想想去年花450元只買了這6本薄薄的教材,自己并不愿意交書費。
說是自愿購買 不買就沒教材
“去接孩子的時候,一位學生家長告訴我,這套書是自愿購買的,我便和另一位學生家長去財務(wù)咨詢?!毙炫空f,負責學校財務(wù)的老師告訴她們,《黃金閱讀》確實是自愿購買的,但是這套書是學校的主要教材,而且效果也不錯,如果不購買這套教材,新學期孩子就沒書用了,他們建議家長為孩子購買這套教材。
徐女士說,要是不買孩子就沒書用,沒辦法最后還是把書費交上了。徐女士向記者出示了一張幼兒園開具的收據(jù),上面寫著教材費550元。記者發(fā)現(xiàn),收據(jù)上并沒有幼兒園的公章。
另一位學生家長告訴記者,去年交了450元錢就只發(fā)了6本書,算下來一本書平均70多塊錢。雖然總覺得這錢交得有點冤,但為了孩子,還是把錢交上了。
隨后,記者以學生家長的身份咨詢了蘭山辦事處中心幼兒園的張園長。據(jù)張園長說,推行這套教材是因為現(xiàn)在小學的識字量越來越大,根據(jù)小學的教學要求,學校決定引進這套教材。而且老師在試用后,感覺效果也不錯。
對于教材標價325元,幼兒園卻收費450元的疑問,張園長解釋說,該書的發(fā)行單位在圖書發(fā)行時,不單獨出售圖書,還需要額外的科研費、多媒體費等等,此外還有一張價值100元的上網(wǎng)卡,這才使得收費高于圖書定價。
當記者問起,為什么書上標明這套教材共有13本,卻只發(fā)了6本時,張園長只是一直在說教材中包括哪幾項費用,并沒有正面回答這個問題。最后,張園長表示,是否購買該書,純屬自愿,學校并不強迫家長購買。
律師:此舉是亂收費,侵犯知情權(quán)
“別人的孩子如果都購買了這套教材,我卻沒有給孩子購買的話,那我的孩子上課不就沒課本了嗎?”談起“自愿購買”,徐女士總覺得心里不是滋味。對于100元錢的上網(wǎng)卡,徐女士表示,自己根本就沒見著。
記者聯(lián)系到蘭山區(qū)教育局學
前教育科,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,全市的幼兒園要求統(tǒng)一使用的教材,是經(jīng)過山東省教材審定委員會審定的明天出版社出版的。
而蘭山辦事處中心幼兒園開設(shè)的《黃金閱讀》系列課程,屬于該幼兒園開設(shè)的特色課程,這種特色課程開辦的前提是在家長自愿的基礎(chǔ)上,幼兒園不能強迫選擇學習此項課程。工作人員還表示,這種特色課程不在他們的管理范圍之內(nèi)。
記者就此事咨詢了臨沂上和律師事務(wù)所的張靜律師,她告訴記者,幼兒園的做法實際上是一種亂收費行為,因為學校在收費前并沒有說明教材費中包含科研費、多媒體費、上網(wǎng)卡等費用,現(xiàn)在學校聲稱教材費中包括這些費用,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(quán),違反了公平交易原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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