處理單純行政處罰還不夠
在西安交大新聞網(wǎng)上,一則名為“學校取消李連生教授職務解除其教師聘用合同”的消息顯示,2010年3月21日,西安交通大學專業(yè)技術職務聘任委員會和校黨政聯(lián)席會議作出決定,鑒于李連生嚴重學術不端行為,取消其教授職務,并解除其教師聘用合同。
根據(jù)陳永江的介紹,李連生被西安交大處理后,現(xiàn)在還有很多獎項頭銜未被撤銷。就連這次科技部宣布撤銷獎項后,也只是收回獎勵證書,追回獎金。對于這樣的結果,6位舉報人都認為處罰太輕了。
“因為這些獎,他獲得了很多利益,還有長江學者、能動學院副院長、校人事處處長等一大串頭銜。現(xiàn)在只是收回證書和獎金就完了嗎?”6位舉報人質(zhì)疑道。
“如果是這樣,很多人都愿意鋌而走險,編造、抄襲……被查到也沒有什么關系,我們稱科技界的造假為‘空手套白狼’。這次不也是國家科技進步獎首次被撤銷嗎?”陳永江認為,應該對學術造假立法嚴懲,才能把一些剛剛萌生這種想法的青年教師拉回來。
同是學術造假,“韓國克隆之父”黃禹錫不但被解除教授職務,韓國檢察部門還對其提起訴訟,指控其詐騙、侵吞研究經(jīng)費等,最終黃禹錫被判處有期徒刑18個月、緩期兩年執(zhí)行。
“對李連生的處罰是一種進步,但是單純的行政處罰是不夠的,學術造假嚴重到一定程度就可以提起刑事訴訟,但是國內(nèi)目前還沒有這樣的法律規(guī)定?!币詫W術打假著稱的方舟子認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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